张先生今年年初购买了一款某公司生产的品牌防盗门,经销人员当时宣称是高档防盗门。可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就是这样“安全可靠”的门刚安上还不到一个月,自家的防盗门就被撬了,损失惨重。 他找到生产厂家,对方竟称: “你买的是钢制门,不是防盗门,不具有防盗功能,厂家不承担责任。” “明明买的是防盗门,怎么突然又变成了钢制门? 没人告诉我二者有什么区别,没有防盗功能我买它干什么?”张先生很气愤。但是他发现,门上压制着FDM(防盗门)字样,商家提供的产品简介及价格表上标注的该型号门也是防盗门,在网上该产品简介中,张先生所买的这款门也赫然在“XX防盗安全门系列”中,只是放在门的内包装中的保修卡上标有钢制门字样。
“宣传中称是防盗门,出了事就变脸为钢制门,这是明显的欺骗行为。”张先生将该公司投诉到当地消协。 类似张先生这样的遭遇并不少见。现在市场上的防盗门名目繁多,安全门、防撬门、防护门、钢制门、金属门等等令人眼花缭乱,而不法商家对购门的消费者,不管介绍哪种门都称是知名企业生产的防盗门。 其实,早在1 99 8年,我国就制定了防盗安全门国家强制性标准,即《防盗安全门通用技术条件》 (GB l 7565—1 99 8)。如果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生产防盗门,技术含量高,成本大。于是,一些厂家置国家强制性标准于不顾,擅自降低标准要求,有的门里根本没有加强防钻钢板,没有钢筋,许多防盗门门框钢板厚度只有l.4毫米至1.6毫米,有的甚至只有0.5毫米,这样的门充其量只是个普通铁门,根本起不到防盗功能,而商家故意将这些门的外形做得与防盗门一样,称防护门、钢质入户门、钢板住宅门等,故意混淆视听。 因此消费者在购买防盗门时,一定要经营者在购买凭证上注明是防盗门,以免发生问题时,经营者以进户门、钢制门等借口进行推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