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公布了《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但是风头都被这句话抢走了:新建住宅要推广街区制,原则上不再建设封闭住宅小区。
不仅如此,文件还进一步提出:“已建成的住宅小区和单位大院要逐步打开,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就是说,你家小区的围墙很可能要被拆了。
文件一出,网上就炸了锅:没了墙物业怎么管?陌生人随意进出怎么办?楼和楼之间都成了公共道路,噪音怎么治?
推倒小区居民习以为常的围墙,将原本相对隔绝的“安全岛”置于嘈杂的都市生活中,确实有些让人不安,更不用说随之而来的安全、管理以及交通上的问题。“拆墙”政策背后,究竟隐含着怎样的逻辑?
不建封闭小区的诉求是什么?
根据《意见》,我国新建住房推广街区制,不再建设封闭小区,并逐步打开已建成住宅小区,其中一个主要诉求,就是实现内部道路公共化,解决交通路网布局问题,促进土地节约利用。
据中国经济网分析,我国目前绝大部分城市所采用的是“院落式”、“封闭小区式”的街区建设模式,大马路、大广场、大社区、大循环,规模过大的院落把城市割裂开来,形成一个个封闭的单元,高密度道路网难以建设。
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宏观城市交通室主任程世东对《新京报》表示,西方国家城市发展一直是小街区,路网密,不会像我们一些城市经常出现交通毛细血管堵塞的情况。“我们国家受历史文化影响,每个街区很大,几百米甚至一公里才有一个小街道,路网密度小,毛细血管不畅,给交通带来一系列问题,也让出行不方便,比如一个主干路有上百米,行动不便的人一个红绿灯很难过去”。
简单来说,拆除封闭小区围墙的最大目的就在于“治堵”和“防堵”。
质疑:拆墙真能解决拥堵?
堵车早已不仅仅是大城市的烦恼,在不少二三线城市,单靠主次干路、一环二环来疏导交通的弊端也日益暴露出来。但在部分网友看来,拆墙治堵车的方案恐怕效果不大。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傅蔚冈在一条微博中写道:“刚刚在伦敦的一个朋友说:像伦敦那种没有小区、恨不得每两栋楼之间都有红绿灯的道路简直是堵到令人发指啊。”
更理性的评论则把矛头指向了社区道路对于缓解交通压力的效果上。知乎上关于此事有一条得到1000+点赞的回答,作者马前卒的基本观点是:对于特权大院过多的城市(比如说北京)、苏式T字路口太多的城市(许多老工业区)有一定作用,但从全国来说,如果只是简单地拆围墙,增加交叉口,恐怕会有副作用。
他认为,对于大多数城市来说,小区内部的道路除了中轴线道路外,其余都属于“低等级道路”,将这些道路直接与小区外的高等级道路相连,不但不能起到毛细血管分流作用,反而可能降低高等级道路的通行速度,增加交通事故。
安全和权益是避不开的梗
比能否解决拥堵问题更具争议的,就是拆墙后的小区安全与业主权益问题。根据搜狐民调结果,56%的网友对封闭小区和单位大院逐步打开表示反对,其中,网友最担心的就是“居民财产安全受到威胁”,另外有将近80%的网友认为业主应该得到补偿。
据澎湃新闻报道,在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看来,小区封闭是为了安全,何况住宅小区内的道路设置基本都是低速道路,如果开放如何保证社区居民的安全是个问题。老外的街区制是因为人人有枪而且本来就居住分散,这与国内基本都是高层住宅楼不同。
光明时评作者龙敏飞也指出:“在国外,推行街区制之所以顺利,而且得民心,与人家的城市治理水平、公民素质和治安状况有着莫大的关联。在这些方面,国内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是有一定差距的。既然‘先天条件’不一样,那推行同样的街区制,自然会有不一样的结局。”
权益方面,搜狐公布民调结果后发出了这样的追问:国家有没有资格拆掉我们的围墙?
根据《物权法》,“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意见》是否与这些条款相悖?这个问题恐怕也需要一番争论。
此外,《物权法》也有明文规定,“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龙敏飞在评论最后写道:“简而言之,小区可以开放,但安全与权益要跟上。所谓安全,就是要最大限度地确保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所谓权益,就是公摊面积收费、物管费等费用,也应有一揽子的善后工程。只有安全与权益跟上来了,‘小区可开放’才会更好地照进现实。”
网民呼吁行政机关办公区做引导示范
除了合理质疑,一些网民的逆反情绪也不容忽视。因此,不少人认为,政策要落地,政府机关还应该发挥引导示范作用。
微博大V西安宋律师认为:“#开放封闭住宅小区#很有争议,反对声音很大。为什么不先从开放行政机关办公区域开始来做示范引导呢?政府办公区域大门一般门禁森严很难进去,要介绍信、身份证、登记甚至还要内部人员引导才行。公务员们都这么怕,普通百姓担心安全反对也不奇怪了。”
此外,“老徐时评“发表微博提出开放封闭小区应该分几步走:“一是新建小区不能再封闭;二是机关单位要带头拆除自己的围墙,不能以各种借口拒绝;三是已建好小区如果要拆围墙必须由政府对业主进行一定的补偿;四是旧小区的监控系统要并入城市整体监控体系以确保小区的安全。规定实施后物业公司将会大幅减少。”(来源网络)
那么,小区围墙要拆,这事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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