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个朋友咨询,说准备和男朋友结婚。男方父母给他们买了房,她们家准备出钱装修,想听听我的意见。
现在,因为房价高、年轻人积蓄少,结婚买房大多是父母出资。一对情侣要结婚,男方父母说要给儿子买房、作为小两口的婚房;女方父母一听觉得男方家通情达理,自愿出资给他们装修新房。
这种模式乍一听好像很公平、合理,双方也都很满意。实则对女方来讲,风险非常大;一朝婚变,女方就“亏大了”。
一、装修无法改变房屋所有权,一旦离婚房子仍归男方所有。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三规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简单讲,房子仍归男方所有,与女方无关。
二、房子不断增值,而装修不断贬值。
即使男方愿意就房屋装修进行补偿,也是寥寥无几、无济于事。
举例说明
李雷在和韩梅梅结婚之前,支付了30万首付款、银行贷款70万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韩梅梅出资15万进行装修,婚后夫妻共同还贷。5年后,双方感情破裂、离婚。5年间,房子不断升值,离婚时价值200万。
双方离婚后,房子仍归李雷所有;韩梅梅仅能就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装修款获得补偿。
看到这里,想必朋友们都明白了。虽说男方出资买房、女方出资装修,看起来双方都出了力。
实则男方的出资款转化成了房子,不仅保值而且增值。而女方的出资款转化成了家里的瓷砖、涂料、家具、家电等,不断贬值。
朋友们或许会问,那女方应该怎么办呢?
建议将装修款转化为购房出资款。双方合资买房,协商各自的出资比例和房屋份额。
如果一定要用于装修,可协商不动产权证加名或签订婚前协议、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