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好日子”到头了?2021年新规来袭,5大权益业主需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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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为了买房子基本上得花光家里所有的积蓄。即使如此,在我们付完首富后,还得背上二三十年的房贷,可以说很多人大半辈子都是围绕着房子转。当然,买完房也并不就万事大吉了。有人说,每天不吃不喝也要掏钱出去,其中就包括物业费。

有业内人士算过一笔账,现在一套普通的商品房的物业费一般是每月100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200元或300元。按照一个中型的小区2000户算,仅物业费这一项收入就在250W到700W之间。除了主要的人工成本,如门卫和保洁外,其他支出就更少了。当然,在一些网友看来,物业费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收入,还有停车费收入和其他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的钱。更有甚者,还可能违规套取维修基金等行为,如此,物业更是赚得盆满钵满。

小区物业的职责是非常大的。在房屋维护和修理、社区环境养护、车辆管理、治安管理、生活服务管理等方面,其实都是物业管理的范围。可以说,物业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果你遇到的物业管理很到位,那么相信你的生活会更舒适。

但如果你遇到一些不专业的物业,那可就倒霉了,它会大大降低你的生活满意度。目前,有很多物业在服务方面不专业,敷衍了事。一些物业不关心小区的绿化卫生问题,导致小区环境“脏乱差”,极大地影响了业主的居住条件。

而且有的物业仗着不明缘由乱收费,这也是很严重的问题,许多业主都应该被坑过。物而总是能找到一些混乱的理由来对业主收费,什么“保证金”、“管理费”、“服务费”、“停车费”等杂七杂八的费用能让业主们应接不暇,最糟糕的是,这些费用的具体用途并不明确。很多业主在交了钱后稀里糊涂,最终交了冤枉钱。也有一些物业服务效率极低。还有的物业则是服务效率极差,有的时候业主家里停水停电,物业不管不问,打电话叫物业来修也就只知道拖,半天都找不到人。让人十分恼火,但对此却又无可奈何。

在去年5月22日,一条洪水倒灌小区地下车库的视频在网上热传。之后车主发推称,由于暴雨,他家小区负二层车库被洪水淹没,近200辆车受损,直接损失数千万。当受灾私家车主向物业进行索赔时,物业称这属于天灾,并非人祸,要想赔偿需要业主自己打官司。由此可见,全国各地类似的事件不少,物业与业主间的矛盾不容小觑,所以很多人提议取消物业,由业主自行治理小区。

针对这一乱象,国家终于在2020年5月推出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而其中就有针对物业乱象的各种解决条例和方案,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有五个“权益”业主需要知晓。

1.业主有对物业的选择权

本次《民法典》的规定明确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也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经营者管理。业主有权依法更换建设单位聘用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员。

也就是说,如果物业的服务水平不好,业主有权开除物业,更换物业。当然,他们也可以选择不使用,让业主自己管理。这些规定可以说直接戳到了物业的痛点。物业不能再像以前那样傲慢和嚣张了。毕竟,当业主可以决定物业的去留时,为了工作,物业必须提供更好的服务,让业主满意。如果他们不改变自己的工作态度,那么迎来他们的只有退场。

2.业主有对物业费的知晓权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换句话说,将来物业的一切收费和费用都要向业主公开透明,不应该用“模糊”的手段欺骗业主。这样,业主就能对自己所支付的物业费“心里有数”,也就相应地杜绝了物业的乱收费、高收费的情况。

3.明确业主共有区域的划分

在《民法典》中,第二百七十四条有关于业主共有区域的规定,即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所有(除了城镇道路、有个人归属的道路、绿地外)。相关人士解释说,这意味着业主有权决定这个地方用来做什么,并获得利益。需要注意的是,公共区域的行使权不能由单个业主单独占有或擅自分割。需要集体同意,符合社会整体利益,必须在法律范围内实施。

4.小区经营收益业主有权享受

本次《民法典》中,还有一项重要的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物业除了小区管理的收入外,小区公共收益也是一种收入来源,包括电梯广告牌、公共区域停车费等。而本次规定物业的小区公共营收收益的一部分是业主可以享受的,也就意味着,以后每一位业主都能得到一份额外的收入。

5.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以及义务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须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费,不得拒绝支付;物业服务人也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换句话说,物业不能再使用停水停电等手段,对业主来说更人性化。法律法规虽然对物业有限制,但也规定了业主应当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如果业主不支付物业费,物业也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

随着民法典的实施,业主得到了很大的利益,但对物业公司也是一种激励。由于我国房地产发展才短短几十年,物业行业混乱没有得到严重整顿,进入门槛低,所以会出现一些无良的物业公司,造成很多业主的不满。总的来说,《民法典》的实施,对于业主和物业都将起到一定的作用。

总的来说,目前很多物业都存在一些问题,这对我们的生活有糟糕的影响。然而,随着民法典新规的实施,业主拥有了当家做主的权利,也能够对物业起到约束震慑的作用。相信在未来,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会大大减少,我们的生活质量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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